嵊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7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嵊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80/04,现公告如下:
提示:变卖公告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6日,变卖竞价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具体变卖规则请见变卖公告中第三条的变卖方式。咨询电话:0580-5596119。
一、变卖标的:嵊泗县菜园镇怡贝湾海景度假村B区9幢04室不动产(含装修及室内动产)。
嵊泗县菜园镇怡贝湾海景度假村B区9幢04室不动产,钢混结构,建成年份2016年,总层数2层,所在第1-2层,南北朝向。房屋建筑面积149.97㎡,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1.19㎡,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旅游,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7年12月31日起至2047年12月30日止。不动产产权证号浙(2018)嵊泗县不动产权第0002642号。该不动产无租赁、已腾空。室内动产38项,其中包括红木椅6把、红木罗汉床(含脚踏)1张、红木电视柜1个等。
权利负担信息:有查封,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嵊泗县支行,抵押证明号浙(2018)嵊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59号,债权数额120万元,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登记时间2018年7月13日,抵押期限2018年7月13日至2028年7月12日止。该不动产已装修,照片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状况为准。
评估价:1962497元,起拍价:1260000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580-5596119。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等。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房屋有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欠费,需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80-5596119。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县支行,账号:6228401067134818264)。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80-5087121。咨询、看样联系电话:0580-5596119,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
嵊泗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日
变卖须知
嵊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7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嵊泗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嵊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80/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嵊泗县菜园镇怡贝湾海景度假村B区9幢04室不动产(含装修及室内动产)。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嵊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嵊泗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5月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5月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县支行,账号:622840106713481826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海滨西路1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逾期未领取民事裁定书,本院将根据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送达,如按此地址无法送达民事裁定书的,视为送达。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房屋有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欠费,需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80-5087121。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580-55961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嵊泗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日